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社保是社保,商保是商保。也別看到“拒賠”二字就激動,咱們先捋一捋!
一、骨折問題
骨折肯定是誰都不愿意遇到的。
而骨折也會有不同的程度。有的骨折后,經過治療和康復,就會恢復。平時行動也看不出。
而另外一種嚴重的骨折則不同,康復后會留下永久性的傷殘,也就是殘疾……
針對不同的程度,保險賠付的方式也是不一樣的。
二、意外險
意外險是保險公司推出的一種專門賠付“意外風險”的保險。
需要注意的是,意外險對“意外”是有要求的,保險的意外,需要滿足4個條件“外來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突發的”,這當中,“非疾病的”經常引發各種糾紛。后面在說。
而且,常規的意外險不僅包括了意外身故/傷殘;還包括意外醫療!
骨折后,肯定會產生治療費用,這個治療費用就是意外醫療險報銷!強調一點:如果有醫保或者第三方報銷的,那么意外醫療險很可能不會報銷;原因是醫療費用報銷叫做醫療費用補償保險,只要最后結算,通過醫保、別人、商業保險最終的報銷金額,不會超過醫療發票上的金額。
而題主說的2份意外險不賠,很有可能就是骨折后,有別人已經全額報銷了,所以保險不再重復報銷。
若題主說的骨折,構成了傷殘。是需要評殘的!
而我國可以評殘的標準則有好幾個,例如有工傷評殘標準;有司法評殘標準;保險也有自己的人身傷殘標準。
特別說明的是,保險的人身傷殘標準,分為1-10級,10級最輕,按照10%的比例和等級來賠傷殘,如100萬意外保額,10級傷殘就賠10萬;9級傷殘就賠20萬,5級傷殘60萬。
保險的傷殘標準中,規定了只賠281種傷殘情況。所以會出現這種情形:根據司法、工傷傷殘標準鑒定為10級傷殘,但是在意外保險中卻不在281項中,就無法賠付。。這種情況是意外傷殘理賠中糾紛最多的。算是保險傷殘標準規則的缺陷吧!
最后
前面說了,保險中的意外,有四個條件“外來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突發的”,這當中,“非疾病的”容易引發糾紛,就是突發疾病死亡,也就是猝死,意外險是不能賠的。。醫學上猝死屬于疾病死亡。只有壽險可以賠付,有公司給意外險加上了“突發疾病死亡”的保額,也可以賠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