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國家要分農保、社保?可能大家有些誤會,其實社保中已經包含了農保。從概念上來講,農保也是屬于社保的一部分。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社保既包含了職工社保,也包含了農保。
我們口中所說的社保,其實就是社會保險的全稱,在社會保險法中,除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以外,也提到了農村社會保險、城鎮居民社會保險。2014年國發(2014)8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出臺以后,將原來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并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國發(2016)3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出臺后,將原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社保的外延和內涵更加豐富。
通過整合以后,我國社保的外延和內涵都得到了擴充。從外延來講,社會保險既包含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也包含了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兩者的有機統一,形成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多層次、全覆蓋,既覆蓋了所有的城鎮企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也涵蓋了廣大的農村居民、城鎮居民,全民參保,全民享有社會保險的基本格局初步形成;從內涵來講,社保的內容不斷得到充實。從具體內容來講,城鎮職工社保包含了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前還有生育險,現在已經和醫療保險合并;從城鄉居民社保來講,包含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其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包含了以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以前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包含了以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第三,兩種社會保險制度是一個有機整體。
概括起來,我國社保制度其實主要就是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按照提問者的意思,也就是職工社保和農保,那么為什么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呢?執行一套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不是更好嗎?如果有一天能夠實現兩種社保制度合并為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當然是比較好的,但是我國的現實是不允許這樣操作的。目前我國人口的大多數還是農村人口占絕對優勢,生活在農村地區的人員常駐人口還是多余城鎮人口,從單位來講有機關事業單位、有企業單位,還有個體勞動者,也還有相當一部分自由職業者。目前的兩種社會保險制度其實都有特定的對象,而且兩種制度是互相聯系,互相銜接的一個有機整體。
第四,是我國社保制度多層次、廣覆蓋的體現。
城鎮職工社保,其實參保的主體主要是城鎮在崗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因為這部分人有工作單位,所以采取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費的方式,沒有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既可以參加城鎮職工社保,也可以辦理居民社保,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來選擇;職工社保繳費比較高,享受的待遇也比較高,但是普通的城鄉居民是無法承受這個繳費金額的,我們不能把這部分人排除在社保保障的范圍之外,所以對于繳納職工社保有困難的,可以選擇繳納居民社保。也就是說作為農民他既可以選擇繳納職工社保,也可以選擇繳納居民社保,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來決定,這是自由選擇的原則。單位職工失業以后,或是離職以后,也可以選擇繼續繳納職工社保,也可以選擇繳納居民社保,這就是我國社會保險多層次、廣覆蓋的具體體現。
綜上所述,國家之所以要將社保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主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建立一套適合中國國情和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保障制度,按照多層次、廣覆蓋的思路進行制度設計,以此滿足不同社會成員,不同群體對于社會保障待遇的需求,最終實現人人都享受經濟發展成果,享有社會保障待遇的基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