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涉及保險的事情,具體案例可以具體分析,關鍵點還在于雙方對合同條款的履行情況。看了下有關這個事件的報道,關鍵內容有這些:這名男子在2017年6月8日在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了兩全保險,基本保額是10萬元,根據合同條款約定,這名男子在2017年6月11日車禍死亡后,受益人本來應當可以獲得基本保險金額五倍理賠,也就是50萬元。
這50萬元的保險金后來被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有兩個:這名男子有過吸毒史;并且在多次詢問的情況下,沒有告知這家保險公司在其他保險公司也買過類似的產品,就像題中所講的那樣,在8家保險公司做了投保。這些都在相關條款內有約定,所以保險公司沒有賠付屬合理。
這事的發生較為少見,但也有一些事情之外的東西可以說一說。
首先,這事告訴我們,買保險產品,合同條款需要詳細了解,保險公司肯定很周密,而投保人也得學會很周密。惡意騙保這事絕不能做,但合理投保這事我們一定得搞清楚條款的約定,有的條款沒有搞清楚,可能就是你投保的盲點,一旦不注意相關事項,就有可能被保險公司拒賠。“應當如實告知”這么樸素的一句話,實際上蠻有厚度的,輕視不得,你要做的就是讓保險公司找不到你的漏洞。
其次,這個男子投的兩全保險是個知識點,可以了解下。兩全保險又叫生死合險,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死亡或生存,都有保險金支付,前者叫死亡保險金,后者叫生存保險金,這種保險產品因為扛下了兩重的保險責任,所以保險費率很高。而且這種保險兼具儲蓄性,不過,儲蓄型保險收益比一般理財還低,所以并不劃算。保費那么高,收益卻有限,一般沒什么錢的人也不愿意去投這個兩全保險。
契約精神很重要,誠信態度行重要,對待財富的務實精神也很重要。我們不要相信買保險能讓自己富起來的說法,如果有“買到就是賺到”這樣的宣傳,大多是蒙人的,保險歸根揭底就是重在保障,跟財富增值的關系比較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