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的繳費,一般是按照當年的繳費基數乘以當地規定的繳費比例確定。
(一)繳費基數如何定呢?
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以從當地(該省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中,自由選擇繳費基數。
企業人員的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的月均值計算。用人單位隨意定最低基數繳費是不合法的。
(二)繳費比例是多少呢?
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一般是20%;單位職工繳費是個人承擔8%,用人單位承擔16%。
比如說同樣都是3000元最低基數繳費,靈活就業人員保險,每月繳納600元,一年7200元。單位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職工本人承擔240元,用人單位承擔480元,合計每月720元,一年8640元。

說實話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注重的就是“靈活”兩個字,沒有必須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因此,可以隨時停保。
但是企業職工不同,《勞動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參加社會保險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即使是職工想停保都不可以,這是違法的。
答案是不可以。
養老保險如果允許補繳,實際上是對正常按月繳費人的不公平,畢竟我們每一年都有去世的風險。
另外,養老保險是自己拿自己的養老保險費,而是通過在職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供養已經退休的老人的方式實現有序循環。
每一個退休老人實際上未來都是一份長遠的負擔,如果參保人員都采取一次性補齊的方式,實際上未來需要供養的負擔會越來越重。而且一次性補齊會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產生不穩定性,對于長期規劃不是好事。
2016年,人社部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不可以通過事后追補繳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按照退休條件的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交費滿15年,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繳費不滿15年的,應當延遲退休繼續繳費直至滿15年。
所以,如果說我們僅僅交了9年,就開始停保。等到退休想領養老金的話,還需要繼續繳費6年,最好還是提前規劃好。將來的養老保險繳滿15年再說。畢竟隨著時間的推移,未來的社平繳費基數會越來越高,負擔也會越來越重。
另外,如果我們是低收入群體,更應該提前繳費。因為社平繳費基數是跟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的,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一般是高收入人群提升速度較快,低收入人群提升速度較慢。我們如果現在不繳費,可能收入會越落越開。所以,還是提前繳費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