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大家很關注,不過建議大家在國家沒有出臺征求意見方案之前也不要瞎想。
人社部曾經關于延遲退休政策對外的答復是,未來將會根據社會就業情況、勞動力總量變化情況、養老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情況、大家的接受程度,來適時推動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目前延遲退休政策八字沒有一撇,征求意見的方案都沒有出臺呢。
2015年,中組部出臺了一個文件,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中正副處級女干部和高級職稱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變為60周歲。這確實是國家推動延遲退休的一種實踐,不過國家也明確規定,可以根據本人申請,55歲自愿退休。既然可以原年齡自愿退休,肯定也不會有社會反對的壓力。尤其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待遇穩定,多干5年掙的工資更多、養老金也會更高,何樂而不為呢?
我國的職稱制度,過去是將高級職稱分為過去副高級職稱和正高級職稱,分別對應機關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的1~7級崗位。現在一般改稱為高級職稱和正高級職稱。高級職稱可以聘為5~7級崗位,正高級職稱可以評為1~4級崗位。
因為文件規定都是高級職稱,并沒有將正高級職稱拿出來單獨設立條件,因此延遲退休的條件是一樣的。
山東省2019年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企事業單位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企事業單位的在相應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副高級及以上高級專家,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可以按照要求申請延遲退休,一般不超過65歲。延遲退休,沒有副高級和正高級的區別,主要是一些急需的或者特殊需要的崗位。
相關退休的條件也非常有靈活性,不管是單位還是個人申請,只要不能勝任崗位工作,都可以立即辦理退休手續。

所以,根據國家延遲退休政策的實踐,高級職稱的專家延遲退休是大勢所趨,但是主要還是以自愿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