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了解,我所在的城市繳納公積金的這個單位80%基本上是來源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單位,那么只有不到20%的參保群體,才是屬于民營企業和這種私營企業,或者說是一些中小型創業型企業。因為住房公積金它屬于勞動合同法保護的范疇之內,所以說很多企業單位為了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往往他選擇不給員工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待遇。
這種情形多半是來源于自己的民營企業,一般情況下,企業主都是私人老板所以說他們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實際上就可以增加自身的經營利潤。但是社保待遇,基本上只要是正規的企業單位,并且跟員工建立了全日制勞動合同的關系,那么都會依法為員工正常的去繳納社保。這個事沒有太大的問題,而且通過去年社保稅改以后,繳納社保的企業實際上是越來越多。
再繳納社保的過程中社保水管,以前可能很多單位都會按照最低標準也就是60%的最低標準來繳納社保待遇,因為這樣的話,他的用工成本相對來說是一個比較低的水平。但是經過社保稅改之后,實際上就有一個明顯的變化,因為藥必須按照員工本人實際工資標準來建立社保待遇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那么也就意味著你所在的單位,如果說沒有嚴格地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建立社?;鶖的敲春苊黠@是違反社保稅改改的要求,所以說相應的提高社保的繳費金額,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