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這是在國企改革過程中下崗的那批員工,他們有的按照國企改制要求,買斷工具,拿到可憐的幾千或幾萬元錢,又舍不得自己買保險,也沒錢買保險。起初,因為年齡還不算老,還能打工減少自己,但有限的收入又繳不起保險,也缺乏保險意識。隨著年齡增大,收入來源也越來越少,更繳不起保險了。同時,醫療保險也沒有及時繳納,也就成了問題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兒女,只能承擔起子女的責任,幫助其解決生活問題、看病問題,而沒有其他辦法。更為可怕的是,凡是這樣的家庭,子女有時經濟條件也比較差,也是負擔很重。因此,能否在當地申請低保等,或許能夠緩解一下生活困難。否則,生活的壓力會相當大,對子女帶來的困難也會大大增多。一旦條件具備,地方政府是能夠幫助解決低保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