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不是單方面的,大部分消費者在這個問題上是無辜的。別說普通消費者,就算是專門從事保險銷售工作者,也不見得能夠把保險的條條款款完全讀懂。
所以,雖然有些人的保險得不到賠償,在保險責任條款來說,是沒問題的。但是,從保險產品設計來說,保險公司的產品設計確實也有一定的問題。
就拿最簡單的賠付率指標來看(賠付支出/保費收入),現在健康險、壽險、意外險和財產險,全行業賠付率最高的是財產險,其中車險的貢獻最大,不過財產險的賠付率也就是50%多點。其次是健康險,雖然一直說大家現在的健康越來越差,很多都是亞健康,重疾發病率年輕化,但是事實上,最近10年保險公司在健康險方面的賠付率并沒有明顯增加,也就是30%左右。還有意外險賠付率更低,只有25%。
因此,國內保險市場的保險產品,確實應該對產品設計作出調整,設計一些更加容易讓消費者獲得賠償的產品,不要設置太多的限制性條款。并且低賠付率也說明,保費其實還有較大的降低空間。
作為保險從業者,我更愿意看到的是保險行業更加健康的發展,該改變的就應該做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