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有可能是真的,但是碰到的概率會極其微小,那么就說其中有10個類似的電話,可能有8個都是虛假的,是為了給持卡人施加壓力而做的哄騙電話。
但是如果真的是假裝公安局或派出所的電話,可能性質就不僅僅是一個哄騙電話了,如果持卡人持有錄音證據,那此時可能會變成一個真的刑事案件。也就是說對方假冒國家公安機關,這可是嚴重犯罪的行為。
即使對方來電是真的,公安局去做筆錄協助調查也不是一件大的事情。如果是本地公安機關,那么可以去現場做筆錄,如果是異地的公安機關,其實按照現在的規定,不需要去到異地做筆錄,還可以遠程通過錄音錄像設備做筆錄。
如果自己針對信用卡的使用情況是真實的,其實不論是銀行去做調查,還是公安派出所做調查,他都不會引發別的后果,只不過法律效力不同而已。例如有可能假如法院訴訟時,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會顯得更加證據更可信而已。但是我們想想一個簡單的信用卡欠款逾期還需要這么多證據嗎?只要欠款事實成立,那么基本上法院判決也就出來了。是
所以呀,這個電話很有可能就是外包催收記錄打來的恐嚇電話,其實屬于一種恐嚇式催收在現在是嚴重違規的。如果持卡人能夠錄下音來,那么是相當有利的,如果沒有能錄音,那么下次做好準備可能對自己更有利。
一般來說,信用卡欠款逾期,只要持卡人沒有失聯,仍然同銀行保持著一定的聯系,同時欠款金額不是非常巨大,而且也沒有惡意透支和套現行為。那么基本上這就是一個民事欠款,公安機關是不會涉足內的。
公安機關一般辦理的都是刑事案件,涉及到信用卡的主要就是信用卡詐騙。信用卡詐騙案中,主要特征就是涉案人以虛假方式取得信用卡,而且進行大額透支,快速透支,以及惡意套現行為。同時在欠款逾期之后,為了擺脫催收而采取了失聯的態度。只有在這些要件全部具備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具備信用卡詐騙案的立案要素。
所以信用卡欠款人有時候也不用自己嚇唬自己。自己假如不當用卡,欠了銀行的透支款。那么在利息計算合理的前提下,同銀行進行有效的協商。在自己收入可以保證的情況下早日得到解決,這就已經是一個正確的態度。只要具備了這個態度,那就是民事案件,公安機關是不會涉足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