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萬的房子,用刷信用卡的錢付首付,那么意味著,現在手里沒有錢交首付,但是可以辦理房貸合理,也就是說有固定的工作單位,或者有穩定的收入,可以簽房貸合同,重要的是解決首付的問題,如果按照30%的首付比例,就是12萬元。
有些銀行他收款并不會去管你的錢來源,也接受刷信用卡支付的方式,那么這是可以的。但是特別需要注意一個問題,簽了房貸合同,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還需要銀行下款,有些銀行在審批房貸合同時,會再次查詢你的信用記錄,如果發現有這筆信用卡透支記錄(信用卡透支也是貸款),有可能會影響審批,導致無法下款。
因此,最好是先找親戚朋友借一下,比如找三個親戚朋友,每人借4萬元,然后等房貸合同審核下款之后,銀行就不會再去查你的征信了,只要你保證每月按時還按揭款就行,這個時候再通過信用卡刷出來還給親戚朋友,這樣處理的話會更保險一些。
不過需要注意,這相當于是“零首付”買房,杠桿之下再加杠桿,除了每月還房貸的按揭款外,還要還這張信用卡,如果是一次性還,在買房時沒有這12萬,一個月也可能沒有這12萬,如果是把這筆首付款進行再分期,那么每個月還款的壓力就會很大,還要加上分期手續費,需要好好計算下自己有沒有這個承受能力,以免到時還不上了就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