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信用卡逾期不償還,不會對小孩讀書工作造成絕對性的影響,但是對于個人影響還是特別大的。
首先在進一步規范了信用卡用卡還款政策以后,國家也對信用卡逾期還款采用了一些新規定。原則上,如果確定因為暫時無力還款造成的信用卡逾期。可以允許欠款人通銀行協商最長不超過5年的靈活還款方式。
當然針對這個靈活還款方式,大部分銀行為了控制信用卡的回款率,目前并沒有廣泛采用,而且要絕對申請5年的靈活還款方式,是需要一定條件的。
現在銀行通常采用的方式不外乎在不觸犯催收底線的原則上,采用一系列激烈的催收方式,來促使欠款人還款。或者在催收無果的情況,采用法院起訴的方式,協同法院來對欠款人進行催收。如果因為欠款被法院起訴,原則上會帶來兩個后果。如果欠款人欠款金額大,情節惡劣,那么很可能就會因為信用卡詐騙罪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情節不嚴重,而且欠款人有一個良好的還款態度,就算起訴到法院,法院也是支持銀行和欠款進行協商還款。但是如果欠款人還不按協商方式還款,繼續惡意拖欠的話,那么銀行就會請求法院強制執行,那么最終就是欠款熱可能會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導致的第一個結果就是限高。就是限制借款人的高消費。
我們來看看其具體規定:
限制高消費令
一、對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飛機、豪華客船、出租車等高檔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檔通訊工具;
2、不得在賓館、酒樓、酒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費場所消費;
3、不得購置高檔商品、大額生活用品、汽車及租賃寫字樓辦公;
4、不得購買、新建、擴建、裝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為家庭成員支出大額費用;
5、不得出國出境;
6、不得對外投資(包括開辦公司、購買股票債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的生活費用,其他均屬被執行財產范疇。
二、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為其單位辦理財產抵押、轉讓及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職務行為;
2、不得以公款在賓館、飯店、酒樓、歌舞廳、西餐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也不得批準其工作人員以公款進行上述消費;
3、不得在單位報銷乘坐出租車、火車臥鋪、飛機、輪船四等以上艙位等交通費用;
4、不得出國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員發放獎金和分配紅利;
6.其單位財務狀況需每月定時向法院申報,并隨時接受審計。
那么我們可以看出針對個人的限高令中就明確提到,不得為家庭成員支出大額費用。比如對于孩子而言,就不能就讀貴族學校。說實話,就算不限高,真能夠負擔孩子讀貴族學校的家庭其實也并不是很多。當然現在很多高校也會因為孩子父母是失信人,拒絕錄取入學的。但是始終還是個案。對于孩子未來的工作更加不會影響了。畢竟孩子成年工作后,就是獨立的自然人,他肯定會享有合法的工作權利和收入。
總體來說,信用卡逾期如果沒有被法院起訴,對孩子未來的學習工作不會產生什么影響。如果起訴并被法院納入了失信執行人,也僅僅是被限高,孩子不能享受高品質的教育而已。對其未來影響并不大。
但是我個人認為,信用卡逾期并不可怕,如果是因為短時間資金短缺,那么資金寬裕后應該立即還上。因為信用卡逾期造成的影響對于個人始終影響最大,如果因為信用卡逾期造成了征信黑名單。未來買車,買房,創業融資,都會受到很大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