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從理論上,欠一分錢,債權人都可以去法院訴訟的。但是很多銀行信用卡中心從人力投入和經濟成本角度,暫時不做訴訟,只是針對大額信用卡透支欠款,長期催收無果的才進行法院訴訟。這個掌握標準,各個銀行尺度不一樣,是根據經濟發達程度、各銀行內部管理制度、內部逾期率總水平等等因素進行決定。德先生見過經濟發達地區5萬元以下都不訴訟,但西部地區1萬多元都已經訴訟了。
進入到法院強制執行階段,就會增加一些持卡人未來風險可能性。
進入到法院強制執行階段,法院就會將持卡人列入法院執行人名單,大家不要怕,這個名單不會限制高消費等行為的。只有當法院執行庭都沒有執行完結或者達成調解方案,那才會將持卡人登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多了失信這兩個字,可是意義完全不同了!!這是同限制高消費等限制條件密切相關。在法院強制執行階段,只要執行完畢,就會馬上移出這個名單,而且也查詢不到了,這個法院執行人名單是個過渡名單。
另外在這個階段如果在法院執行庭支持下,同銀行能商議到減免方案,那會省下一些費用。但如果銀行拒絕和解,那持卡人會多付出從法院判決到強制執行此階段的逾期費用。也就是說費用也有可能增加或者減少。
再則,理性用卡,現在封卡降額的高潮期還沒有來呢!未雨綢繆,大家不要過于透支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