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受到信用卡催收函和被銀行起訴是兩回事。
信用卡催收函有好幾種:
一、以銀行為甲方,內容形式不變,落款是銀行,加蓋的是銀行公章;
二、以律師事務所為主體,加蓋事務所公章的催收函。
無論是哪種形式的催收函,只要你收到的不是法院傳票就不要過分擔心,這些都是套路。
信用卡的催收形式不同于傳統的貸款,信用卡的催收形式也有兩種:
銀行批量打包起訴和第三方外包公司催收。
信用卡因為單個客戶逾期金額小,逾期客戶數量多,銀行沒有時間和精力一戶一戶的逐一進行法律訴訟。
法院也沒有時間受理那么多信用卡案件,所以信用卡的起訴過程一般都是一項長期拉鋸戰。
而當銀行把信用卡催收打包移交給第三方催收公司時,催收公司是以催收回來的金額按照相應的比例收取傭金;
或者有些銀行就將一些逾期的信用卡作為不良資產打包賣給了催收公司,催收公司則更加盡心對逾期客戶進行催收。這種催收并不是以法律訴訟為主,因為他們知道即使法律訴訟成功率很高,但是能收回的概率也是很低的。
有這個時間和精力,還不如自己去催收。
不過一些銀行很喜歡拿著催收函去客戶家庭或者單位去張貼,進行現場催收。
一方面是給客戶震懾,形成被動的輿論效果。只要你不還錢,銀行就采取這種措施在你生活或者工作的區域張貼這種催收函,搞得客戶實在難堪。有的客戶受不了這種壓力在欠款不多的情況下往往就會想辦法還清貸款;
另一方面是延長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是在貸款到期后兩年內。
無論是哪種催收方式,總歸來說目的都是為了讓你盡快還清貸款。欠錢總是要還的,逃避總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