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紅理論上是對投資者最實惠的回報,但是現金分紅需要一個度,過度分紅就是竭澤而漁,會影響到公司發展。
寧波華翔推出一個令人震驚的分紅方案,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32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0.04億元(含稅,這相當于過去兩年寧波華翔的利潤總和,引發媒體投資者熱議。
與高額分紅很巧合的是寧波華翔推出了一個針對大股東的定增預案,公司擬以12.31元/股的價格向寧波峰梅發行不超過1.88億股(約占發行前總股本30%),募集總金額不超過23.1億元,所得資金將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之所以定增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在于公司缺錢。公司貨幣資金是31.21億元,其短期借款為7.27億元,應付票據是10.23億元,應付賬款是34.66億元。也就是說公司需要支付的錢總計是52.16億元。
分紅是減少了公司流動資金,在公司流動資金緊張下,公司是不應該高額分紅的,回顧頭來看,寧波華翔高額分紅以后,公司定增資金可以補充23.1億元資金(沒有考慮定增費用)作為流動資金,差額不算大,這不會影響到公司的現金流穩定。
寧波華翔高額現金分紅與定增方案是存在一定關聯的,大股東獲得現金分紅以后,可以用于定增資金,因為定增股價與二級市場股價有著較大的價差,大股東可以實現巨大的浮盈,這對于大股東而言,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
從分紅來看,是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利潤的,沒有厚此薄彼,這是絕對公平的,利好股民還是利好大股東,這個很難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