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價格不得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價格的90%、定價基準日有三種,即審議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和發行期首日。下面是理財小編整理的股票增發有幾種方式,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票增發有幾種方式
1、定向增發:向不超過10名特定對象發行,限售期滿才可上市流通,定向增發如果有一些大股東為在二級市場上買入流通股從而保持自己的持股比例就是利好。否則由于發行價比現價低明顯就是利空,股價會下跌。
2、公開發行:向所有的人售股,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公開發行是明確利空,從股票增發公告時股價便會迅速反映。如果老股東沒有全額購買增發股票,勢必由于股價的下跌而受損。但一般在增發價附近會有大股東保發。
3、配股:原有股東內配給一定比例的股票,下一個交易日股票的開盤價就是前一天的同比例下降,股東的錢和持股比例沒變。配股由于股本擴大,導致每股收益的下降,損害了長期持股老股東的利益。
對企業講,不論因缺錢、擴張還是為圈更多的錢而增加股票的發行量,對企業都是有很大好處的,但是對市場存量資金有壓力,是在給股市抽血,如果增發后盈利下降搞得不好由于股東的拋棄會極大地損害大股東的利益。
關于增發股票的定價
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為:發行價格不低于發行期首日之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價格的90%,或者不低于發行期首日之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價格的90%。如果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有除權和除息,非公開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最終發行價格由董事會在股東大會授權下,取得中國證監會本次非公開發行申請的批準文件后,根據證監會,中國的相關規定確定。該定價方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已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符合程序要求。
增發股票的定價基本以增發股票決定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格為基礎。發行股票必須得到證監會的批準才能實施。發行日期由上市公司根據股票運行情況經證監會批準后確定,一般來說股票下跌時不發行,增發股票的一般價格不會高于當前價格。
什么是股票定價機制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
名義上的股票定價也就是發行股票方在股票發行時有個發行價,股票在市場交易的過程中根據供需關系會有一個市場定價。但是從根本上來講股票是由其內在價值決定的,而股票的內在價值通常是指以風險為折現因子計算出的未來現金流量的凈現值。
股票定價市場與其內在價值的關系涉及到經濟學理論界的標準金融理論說法,該理論基礎是理性人假說、期望收益理論、有效市場假說。理性人假說認為在經濟生活中做出決策的市場主體都是理智的,巧為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后做出的明智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