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無經營場地,也沒有長期的員工在,這樣的公司存在到底有什么意義呢?小麥認為有以下幾種可能。
首先是皮包公司,如果企業或者個人有一些業務不方便通過自己或企業來辦理時,就會設立這些皮包公司,實際上沒有任何主營業務,目的就是為了幫助這些企業和個人進行商業的包裝。
其次是詐騙公司,這類公司可能會有人在,但是一般就是做電信詐騙等類型的不法行為,因為現在注冊企業的成本十分低下,他們可以用假冒信息注冊公司,成功騙取一定金額后馬上注銷消失。
另外有可能是一些個體戶為了做生意,特地注冊一家公司,但實際上辦公場合不固定,主要是用公司的身份讓自己接觸更多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