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退還押金與拖欠工資的性質還不太像一回事,押金這種現象之前挺普遍,而今只是在個別特殊行業內存在。過去,很多人在找工作的過程中往往都被要求先繳納一定的押金,尤其是服務業比較常見,當員工離職時通常會找各種借口扣罰部分押金,此類事早就在社會上怨聲載道。
1000元并不算多,也許是某些人一頓餐錢,也可能只是姑娘們的一件衣服或者一雙鞋錢,但對于這位河南員工來說,它卻是一條命案,或許大家都覺得不值,為了1000元押金就失去理智。
但是,這說明了1000元于他而言是極其重要的,而當他提出退還押金時就遭遇了常見的一幕(各種理由拒退),這也反映出了很多人(弱勢群體)在遭遇黑心老板后的普遍的一種無奈。一般情況下,即使是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或者找派出所都不一定能夠及時解決,當然這是比較理智的做法。
可是,我估計當他急需1000元時,就全然顧不上也怕等不及,也可能是他的老板硬是找茬扣錢,就更讓他火冒三丈,情急之下做出非理智的事。對于惡意欠薪的老板,我們必須唾棄之,也要以法律的形式懲治,更要建立機制保障勞動者的利益。但說一萬道一千,實際生活中解決這一社會性難題從來都不容易。就算將“老賴”送進征信黑名單,還是沒能改變什么……以至于讓不少勞動者只能依靠個人的不同“危險性”方式要錢,比如威脅跳樓的等等。
近些年,常常聽到因為“勞資矛盾”引發的血案發生,每每看到那一幕幕畫面都很揪心,在痛恨“老賴”的同時,也對慘案唏噓不已。有時候甚至為幾元錢鬧出人命關天的大事,希望大家遇到這種情況盡量從法律的角度出發。幸運的是,今年5月1日起根據國家最新要求,農民工的工資也必須要按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