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節跳動在外國的業務可以說是一波三折,TikTok被要求在9月15日之前賣給微軟,想想就覺得很可笑。
這與其說是賣,不如說是搶,大家想一想,外國白宮要求字節跳動必須在9月15日前和微軟達成協議,既然限定了時間,也就是說字節跳動必須無條件接受,不能進行討價還價,否則到期完不成,業務將終止,價格就會更低。
這就好比當街一個生意紅火的門店,忽然被要求限期轉手給別人,你能要上價去嗎?如果不轉手就會被關門,關門后再賣肯定就更不值錢了。
張一鳴到目前還沒有就該事件進行明確回應,只是說保留一切可能的選項,當然這可以解讀為有說“不”的權利,但是能不能做到卻很難說了。
目前外國的TikTok業務還沒有上市,如果在9月15日張一鳴決定不賣,那就意味著TikTok只能退出外國,受損是最大的是字節跳動公司,其次是風投公司,再次是在外國從事TikTok的員工,最后是外國的TikTok用戶。
如果這樣看來,9月15日張一鳴真的說不,外國人的損失并不算小,因為這意味著大股東虧本,外國就業人員失業,TikTok網紅無法獲得收益,TikTok用戶無法使用這款軟件。
其實我覺得,關鍵問題要看字節跳動和微軟之間的協議怎么簽,因為TikTok最大的優勢是算法,是公司的核心知識產權,這個是不能賣出的,否則字節跳動損失的就不只是外國的業務,而是在全球會出現無數個同質的競爭者和模仿者,這樣字節跳動就沒有了核心技術優勢,如果微軟提出這樣的要求,我認為張一鳴很可能會選擇說“不”。
如果微軟只是購買TikTok的品牌和用戶,并不要求開放代碼和算法,我認為這種情況是可以接受的,這種情況不賣白不賣,因為人家已經不允許你在那里做生意了,早晚要丟的業務,哪怕便宜點也要賣,無非就是賺的少了點,或者賠的少也一點,但是這樣微軟可能就不太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