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實在是太多太多了,女方家庭害怕女兒未來發生矛盾沒有地方住,或者當做嫁妝、加分項之類的,所以在結婚前早早的給女兒置辦了一套首付房,等她工作了就讓她自己還貸款。男方呢,如果沒房的話,在談婚論嫁的時候,肯定減分,所以大多家庭也是湊齊六個錢包“召喚”新房,首付之后便讓他自己承擔貸款部分。
題主這樣的情況,在國內算是普遍現象,單筆者身邊朋友就有很多起類似事情。要說怎么辦?筆者認為有3種解決辦法:
1、各還各的,男方還男方的,女方還女方的。雖說結婚以后就是一家人,但現實生活中,關于房產還貸款的爭議,還是存在的,甚至還有婚前協議之類的。為了避免這種矛盾,還不如各還各的,不能因為這些事情而影響居家過日子的心情。當然,如果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如果資金不是雙方家庭補助來的,基本還是“五五開”。
2、選擇賣一套房,好好過日子!如果因為還房貸而將生活壓力搞大了,筆者認為是完全沒必要的,還不如選擇賣出一套房,看是賣出男方那套還是女方那套,然后把資金歸攏到自己名下使用,或者婚前男方或女方家庭管理。
當然了,還可以將其中不常居住的房產用來出租,利用租金來抵房貸部分。
3、繼續還房貸,留給未來的子女。雖說男方女方都有房貸要還,一時間的壓力確實比較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家庭收入也會逐步提升,再加上通脹的作用,還款的壓力也會慢慢降低。就好比如果二十年前買房還房貸,那個時候感覺壓力很大,但現在來看,卻并不大。努努力,房貸也就慢慢的還上了。
總而言之,怎么合理怎么合適怎么來,最重要的是家庭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