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主動離職也有補償金可以拿?可能很多勞動者都覺得不可思議,能保住飯碗就不錯了還離職還要補償?實際上如果公司有一些“不公正”的待遇,那么員工是可以提出離職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不公正”的待遇】
在這里舉幾個常見的“不公正”的待遇的例子:
1.公司擅自變更勞動合同
像變更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報酬等情況都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
注意:這種情況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1)擅自變更即未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強制”變更
(2)沒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進行合理的變更不屬于“不公正”的待遇)
2.公司未為員工繳納社保
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并不屬于公司的“福利待遇”。
注意: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也不能不為員工繳納社保。
3.公司規章制度違反法律規定
公司本身的員工手冊、工作要求等規章制度需要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并且需要通過合法的程序進行建立。
【法律規定】
具體的情形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注意事項:
1.經濟補償金數額
根據公司年限進行計算,員工每在該公司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超過6個月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2.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月工資)
上面說的月工資指的是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