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愿意拿10萬分給員工的算是良心老板。
一個公司,特別是私人公司,一般員工除了正常的工資收入待遇外,其他福利是非常差的,一年賺200萬,拿出10萬分給員工,員工10人,每人拿1萬,相當于一個公司的員工除了每月領取的工資收入外,年終有一萬元的獎金,非常不錯了,試問一下,一般的私人企業,有幾個老板舍得發1萬元以上年終獎的?非常少?老干媽這樣的企業缺錢嗎?一年的凈利潤可能上億,你問問里面普通員工一個月拿多少?年終獎又有多少?相比下來可能你就知足了。
老板賺得多承擔的風險大。
一個公司,雖然說一年的利潤都是全部員工創造的,但是員工創造價值的同時獲得了相應的薪酬而且不承擔風險。也就是說,員工他是不會管你公司死活的,他干一天8小時他就要一天的工資,公司興旺發達與倒閉破產,員工都不承擔風險,這些風險全是由老板一個人承擔,老板不但要考慮公司的生產經營資金正常運轉,還要確保員工收入有保障,老板承擔的社會責任和風險都是巨大的,員工不承擔任何風險,所以,賺多少錢是老板該賺的,老板愿意拿多少利潤分給員工也是老板的心意,員工只能憑工作能力拿工資待遇,你覺得值你就干,你覺得不值你就辭職另外找工資高的,報怨沒用。
總之,一般的企業,都是將企業利潤的15%做為員工薪酬待遇,包括工資及各種獎金和勞保福利,這是一般國有企業的福利標準,一年200萬利潤的公司不算好,如果員工每月正常領取工資外,年終老板再拿10萬分給員工,已經很不錯了,已經算是良心老板了。以前我上班的企業,一個月的凈利潤幾千萬,年終獎公司才發幾千塊錢,要學會知足,要想掙大錢靠打工是不可能的,要么自己當老板,有本事就不要報怨待遇低,自己出來單干,賺多少都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