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和實股
一、干股
干股多用于股權激勵,干股股權/股票未在工商或證券交易所登記,接受干股的人未實際持有股權或股票。
(一)干股一般有兩個權利
1、分紅權。持有干股的人,公司根據其持有的數量或比例和公司的利潤情況,給與其相應的分紅。這個分紅實質上是公司全體股東或部分股東的分紅讓與。
2、股票增值權。持有干股的人,除有利潤的分紅權外,還可能享受股權的增值權。該增值權,指的是股票增值權的持有者在未來一定的時間和條件下,因公司業績提升、股票價格上揚等因素,可以獲得行權價與行權日二級市場股價之間差價的收益,增值收益以現金支付。
比如股權增值權100股,行權價110元,二級市場股價50元,公司應給與持有增值期權者100*(110-50)的現金收益。這個行權日,可能是未來的某個固定的日期(例如歐式期權),也可能是在這個固定的日期前的一段時間(例如美式期權)。
(二)持干股者不是公司法意義上的股東
不能參加股東會,沒有投票權/表決權、剩余財產分配權、公司知情權和查詢權、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起訴權以及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對公司給與的干股不能轉讓。
所以沒有出資義務,也沒有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更沒有資本維持和充實的義務。
二、實股
股權或股票實實在在握在手里,在工商或證券交易所登記,公司法上的真正股東。除擁有分紅權外,上述“(二)持干股者不是公司法意義上的股東”涉及的權利和義務都有。
日后公司虧損或負有債務
一、如果公司日后虧損
持有干股者不會承擔虧損的責任;如果公司倒閉了,公司的股東的最大損失是投資沒了,而對于持有干股者來說,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
二、如果公司負有債務
公司以其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資本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上述的股東是公司法意義的股東,若有虧損或債務均與持干股者沒有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