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問中給的兩種貸款方式共同點和不同點
(一)共同點
1、還款方式相同,都是先息后本;
2、續貸方式相同,都是到期續貸。
(二)不同點
1、貸款對象不同,建行是對公貸款,工行是對私貸款;
2、貸款利率不同,建行貸款利率為4.35%,工行貸款利率為4.05%;
3、貸款額不同,建行貸款額為500萬,工行貸款額為450萬;
4、貸款年限不同,建行貸款年限為三年,工行貸款年限為一年。
二、貸款利息對比
由于建行貸款利率為4.35%,工行貸款利率為4.05%,建行利率比工行高0.30%,每貸款100萬元建行每年要多還3000元,每月多還250元,增加的壓力不大;
三、貸款年限造成資金流問題
(一)選擇建行貸款每滿三年才需要還本金一次,資金流水比較穩定,企業不是通過借新貸還舊貸維持正常經營三年以上的,資金流一定是正向的。
(二)選擇工行貸款每滿一年就需要還本金一次,資金流水極為不比較穩定,企業一般都是通過借新貸還舊貸來維持正常經營的,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新貸借不上,資金流就會斷裂,企業很可能就面臨破產清算;二是很難保證新貸的貸款金額、還款方式、利率和舊貸還是一樣的;三是貸款抵押物,股東有沒有那么多資產進行抵押貸款的。
四、對公貸款和對私貸款的利弊
(一)建行貸款
1、建行由于是對公貸款,即企業和建行之間形成的借貸關系,一旦企業破產,只就到期已實繳的實收資本承擔有限責任,對于未到期未實繳的實收資本不承擔有限責任,減少股東損失;
2、建行對公貸款可以給企業直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題意,能拿出500萬以上抵押物的企業一般是納稅人,因此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降低增值稅的稅負;
3、建行貸款抵押物是企業資產,一旦企業還不上銀行的貸款,企業抵押給工行的資產將被扣押、拍賣,損失最大的是銀行,對股東的個人資產沒有損失。
(二)工行貸款
1、工行由于是對私貸款,即股東先向工行貸款,然后股東把從銀行貸到的款再貸給企業。對私貸款是股東個人資產抵押,一旦企業還不上股東的貸款,但股東貸銀行的錢還是要還的,如果還不上,股東抵押給工行的資產將被扣押、拍賣,損失最大的是股東;
2、工行對私貸款,對于股東與企業之間貸款,股東只能給企業去主管稅務機關的大廳代開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由于開不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對企業來說貸款利息就沒有進項發票,增值稅的稅負會比建行貸款高;
3、工行貸款由于是股東把錢貸給企業,利息是可以協商的,企業可以選擇這種方式合理避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只要不超過銀行規定的最高利率都是合法的,只是企業所得稅稅前只能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稅前抵扣,企業所得稅基本不變,但是企業賬面實際利潤會少很多,不用或者少繳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