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創業都是一時頭腦發熱,注冊個公司,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若干年以后,想起來還有個公司沒注銷,于是填一大堆表,跑各個部門無數趟,有時候還得交些罰款,終于注銷了。
沒有體驗到創業的味道,只體驗了創業失敗的感覺。
后來,隨著信用體系建設的推進,以及個人所得稅改革等的影響,想起來注銷公司的人越來越多,對辦理繁瑣的反映也就越來越強烈,政府部門也受不了了。
國家稅務總局于是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一)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二)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這樣的話,大多數人是不需要辦理稅務清稅證明可以直接注銷了。至于一些地方仍然執行土政策,那就沒有辦法,想快點辦好只能盡量配合,有時間的話你也可以硬剛,畢竟有規定在,你是占理的一方。
題目所問的個體戶注銷,其實和公司注銷沒有本質區別。只需要注意一點,個體戶通常是定期定額征收的,如果當時核定了稅額你又沒交的話,恐怕補稅罰款是避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