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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幾天各家大佬就像在斗地主,每個人都有一手好牌。
住建部說:要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應規模;
央行說:要降低二套房首付;
財政部說:把營業稅免征年限從五年降到兩年。
一堆王炸出手后,市場大亂。昨晚一些城市的樓盤連夜提價,每平方米直接加了1000平方米,不少人接到房產銷售的電話“再不出手又要漲了!”;今天股市上演了一幕過山車,上午全線大漲后,下午又一齊跳水。
這,還沒有結束——今天下午,國務院正式發文,《存款保險條例》已經2014年10月29日國務院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李克強總理簽字同意,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存款保險制度?
在國外,銀行會破產,存款也可能雞飛蛋打。比如2008年金融危機,美國就倒了很多家銀行。但是因為100%的銀行和儲貸機構都加入了存款保險體系,大部分存款都受到了有效保護,在銀行發生問題時,美國人就不用著急擠兌,等著存款保險的理賠就可以了。
那在中國呢?沒有存款保險,銀行出了問題儲戶就只能干著急嗎?
在中國,一直以來所執行的是“隱性存款保險制度”,要是金融機構經營不善被迫退出市場,都會由央行和地方政府來買單,負責個人債務的清償。
在利率市場化的趨勢下,尤其是股份制銀行的加盟,還有民營銀行也加入到金融機構的陣營,銀行的債務全民來買單越來越不合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需求就越來越迫切。
因此,存款保險,簡單地說就是:吸收存款的機構需要繳納一定保費,從而在發生倒閉風險時,會由存款保險基金保障儲蓄者利益,賠付一定范圍內的銀行存款。
四個問題迅速了解存款保險
誰參加?不光是銀行,全部存款類機構都需要強制投保。也就是說,不僅是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外資行將納入存款保險制度,所有農商行、農信社都將被涵蓋其中。
保多少?未來存款保險對單個儲戶的賠償上限預計在50萬元,儲戶在單個賬戶存款超過50萬元,超出的部分,將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誰投保?由各家銀行來繳納保費,而不是由存款人來承擔。保險費將統一交給存款保險機構打理,一旦某家銀行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儲戶可以向存款保險機構要回存在這家銀行的部分或全部存款。
哪些不保?存款保險制度在全球通行的一個做法是,只對自然人存款承擔賠付責任,企業存款不在賠付范疇之內。并且,隨保對象是儲戶的各類存款,但不包括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或其他投資產品。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所說的倒閉風險都是指“總行”層面,如果總行不倒閉,分行、支行就無倒閉一說。
50萬元以上要分散存款嗎?
存款保險制度一出,大家討論最多的是對儲戶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是不是有必要做賬戶調整。不少觀點認為,如果是存款賬戶余額高于50萬元的,最好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分散儲蓄,才能享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降低風險。
不過,真的有必要這么做嗎?
“分散50萬元以上大額存款”的作用只在存款機構出現問題時,能獲得存款保險賠付,因此,持這一觀點的隱含意思是,國內銀行的確有倒閉風險。而現在,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情況良好,“倒閉”擔憂顯得有些多余。尤其對于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城市商業銀行來說,很難將他們與“倒閉”掛起鉤來。所以,分散大額存款就顯得沒有必要了。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指出: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對兩種情況是毫無影響的,一是在一家銀行本息額低于50萬元的;二是金融機構根本沒有倒閉風險的。只有“過度謹慎”型的儲戶,同時存款金額高于50萬元,才會考慮讓分布更均勻。
對我們個人來說,把大額存款分散也并不明智。如果你選擇將原本集中的存款分散到不同銀行,就會失去原銀行高等級客戶的待遇,比如從私人銀行客戶直接降至金卡客戶,如此一來,各種增值服務、優惠權益就都無法享受了,反而不劃算。
理財師提醒大家,資金太過分散不便于打理。當你想要集中資金購買某一理財產品(可能起購資金就要100萬元)時,就不得不資金搬家,途中或許會有延誤、受到限額管制,或是產生手續費,總之增添不少麻煩。
因此,我們仍然建議大家資金集中管理。當然,前提是選擇靠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那理財產品還安全嗎?
存款保險制度并沒有把銀行理財產品納入保障范圍之內,有的人因此覺得:存款保險不保理財產品,理財產品是不是就沒以前安全了?
其實,理財產品從來都不是百分百安全的,產品的風險性與其投資范圍有直接關系。
一般來說,市場上那些投資對象為債券、貨幣市場金融工具等高流動性資產,以及符合監管要求的債權類資產的產品風險性都比較低。而掛鉤股票投資類、基金投資類產品的風險會比較大。存款保險制度出臺了,也不會改變這一點。
別把保險和存款劃等號
“連存款都要用保險來防范風險,還是直接買保險吧!”這可是保險銷售最近最喜歡的臺詞。你可千萬不要被他們忽悠了。要知道,存款保險和我們平日的保險產品可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
存款保險是對銀行金融機構儲蓄賬戶的一種保障,所防范的風險是銀行倒閉后可能產生的儲蓄賬戶損失。保費也是由各家銀行來繳納,而不是由存款人來承擔。保費將統一交給存款保險機構打理,一旦某家銀行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儲戶可以向存款保險機構要回存在這家銀行的部分或全部存款。
而對個人銷售的保險產品,是對個人的生命、健康、及財產等提供保障的產品,所防范的是身故風險、疾病風險或者房屋、汽車損壞風險等。
那種“把存款改買保險更保險”的說法,完全是偷換概念的說法。表面看來,如果你將儲蓄作為保費購買了儲蓄型產品,的確擁有一個個人的現金賬戶,同時也有機會獲得一定收益,還有人身保障,但實際上,在享受這些權益的同時,也有很多束縛、增加很多費用,保險產品的“預期收益”也都是浮動的,碰上業績較差時,成績可能還不如銀行定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