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具有四個特點:
一是、限額賠償,最高50萬元;
二是、強制投保,覆蓋全部存款機構;
三是、差別費率,降低存" />
存款保險制度具有四個特點:
一是、限額賠償,最高50萬元;
二是、強制投保,覆蓋全部存款機構;
三是、差別費率,降低存"/>
這樣的制度安排,實現了國家不再給銀行個體信用背書。 長期以來,國家事實上對銀行存款進行全額隱形擔保,銀行信用更多體現著國家信用。存款保險制度成行后,國家不再對存款機構進行擔保,銀行若經營不善,存在破產可能,但中央銀行作為“最后貸款人”,為了避免銀行體系出現系統性風險,會對重要銀行進行救助。
應該說,條例草案基本勾畫了存款保險制度框架,可改動成分并不大,讓筆者感興趣的是,這一醞釀了21年的金融制度,為什么在中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背景下推出?
存款保險制度當然是金融改革重要一步,這是利率市場化的基礎。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就不可能放開銀行準入,就不可能實現充分競爭,也就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利率市場決定。邁出這一步,無疑打開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最后窗口,條例一旦實施,意味著存款利率就要全面放開。
一般認為,利率市場化初期會導致利率升高,并且會推動存款搬家。這就帶來兩個重要問題,一是可能提高企業融資成本,因為銀行競爭激烈,會提高存款利率;二是儲戶顧及存款安全,可能將存款向“系統重要性銀行”轉移,導致小銀行存款困難,并進一步提高利率。
眾所周知,中國經濟進入長周期調整階段,“定向調控”效力不大,總量調控粉墨登場重要目的就是改善貨幣信貸供給環境,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但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將沖抵部分降低融資成本的努力,這無疑形成宏觀政策的“對沖效應”。
若出現這樣的結果,或許反映了宏觀管理當局的調控思路,一方面要放松貨幣,另一方面要讓銀行和融資主體提高成本和風險意識,避免出現2009年情況,即貨幣政策一放松,政府、銀行和企業就一哄而上,最終信貸失控。由于銀行存在破產可能性,銀行在微觀經營過程中,會增強審慎經營意識,按照市場規律發放貸款,以確保資產安全。因為銀行不僅存在破產可能,而且資本金不足時,還要更多繳納存款保險費用,接受更多業務監管。這不僅增加銀行成本,而且降低運營效率。
銀行審慎經營,就會產生美國類似情況,即中央銀行“量化寬松”,但商業銀行更加惜貸,從而加劇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失靈。這樣的結果雖然降低整個銀行體系效率,但可以降低呆壞賬形成數量。
錢存這三家銀行最安全這三家銀行最安全
至于是否出現存款搬家局面,這會產生有趣的現象。存款大戶一定將安全性放到第一位,除了分散存款,也會將主要存款放在“系統重要性銀行”。國際金融監督和咨詢機構金融穩定理事會,在2011年11月4日發布了包括中國銀行在內的全球29家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經過幾次調整,目前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三家進入全球重要銀行名單。
中國銀監會也發布了《商業銀行全球系統重要性評估指標披露指引》。按照《指引》要求,信息披露銀行擴大至13家,包括五大國有商業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等8家股份制商業銀行。
這13家銀行即可視為中國的“系統重要性銀行”,這些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更為嚴格,風險管理水平更高,因而具有更強吸收存款能力。
不過由于有存款保險制度保障,小銀行可以通過高利率獲得更多小額存款,這實際也有益于促進平等競爭。
按照保險制度,所有私人銀行也應該加入存款保險,但私人銀行在試點期間,被要求股東自擔風險。理論上講,既然存在保險制度,股東自擔風險機制也應廢除,但實踐中存在不確定性。一是銀監會會強化私人銀行安全保障,繼續要求實行這一制度,這要看是否合法。二是私人銀行可能自愿實行股東自保機制,目的是增加銀行信用,吸引更多存款。
但無論如何,存款保險制度實行,一定會短期增加融資成本,同時會導致存款搬家。如何控制小銀行經營風險,也成為監管部門重要任務。可以確定的是,宏觀部門此時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可謂煞費苦心,既是推動金融改革,也是抑制信貸擴張,避免泡沫經濟繼續膨脹,力爭中國經濟與金融實現軟著陸。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后,市場實際出現了自我對沖機制,這樣可以使央行貨幣政策操作空間增加,為進一步降低存款準備金率,創造了市場環境。如果市場能夠通過自我調節,避免信貸和經濟泡沫膨脹,這應該是存款保險制度此時推出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