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還真得和大家說一說,很多人認為央行允許銀行倒閉破產對儲戶不好,儲戶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了。實際上并不是這樣的。
海南發展銀行在成立不到三年時間就宣布倒閉了,確切的說是成立兩年零十個月,1998年6月21日海南發展銀行宣布倒閉。海南發展銀行因為被擠兌而倒閉,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銀行倒閉案例,這是眾所周知的。但還有一些背后的事情可能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正好借這個機會可以了解一下。
海發行之所以走到被擠兌到破產,并不是海發行自己經營的不好,而是接收了幾十家信用社造成的,本來1996年底海發行當年利潤已經達到1.25億元,雖談不上有多大規模,但對于出生即背負幾十億債務的海發行來說是非常難得的。
但接收的幾十家信用社給海發行造成了非常大的負擔,這些負擔不僅僅是財務方面的,更重要的是市場信心的問題。這些信用社高息攬儲,利息成本比貸款收入高,嚴重的資不抵債。海發行在接收這些信用社后調低了兌付利息,按當時央行規定的利息兌付。這引起了很多人不滿,于是大量的人跑到海發行取款。最開始是活期用戶,后來定期用戶也提前去取錢,單位用戶也去取錢。所以海發行開始限制每人每天取錢的次數我金額,但這種限制無疑是在向外界釋放一個信號:銀行沒錢了。于是更大范圍的擠兌開始。
大家都知道,金融機構是最怕擠兌的,在這種大范圍擠兌下,海發行最終破產。
如果不允許銀行倒閉,就需要另一家銀行接手,但接手很可能會導致這家銀行也被拖下水,導致更多儲戶的錢得不到保障,這就是不允許銀行倒閉的后果。
所以央行規定銀行可以倒閉,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險條例》正式實施,從這一刻開始,中國境內的銀行可以倒閉,并且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賠付,最高賠償人民幣50萬元。這里有一點需要注意,這個存款保險條例只保障存款,其他金融產品比如投資、理財等不受保護。
所以儲戶怎么辦?最好的辦法可以拆成兩部分:
一是去國有大銀行辦理非存款業務,比如投資、理財,畢竟國有大銀行倒閉的可能性小;
二是如果存款多于50萬,不要一次性存在一個銀行,而是要分開存,降低風險;
在這里還有一點需要強調:我們一直認為銀行是最安全的渠道,但在美國,銀行從來就不是一個最安全的渠道,遇到金融危機銀行倒閉也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多觀念上,我們也需要改變——銀行,不再100%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