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存款保險條例》第五條中所說的“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這50萬元是指個人還是家庭?
仔細看下去,你就會看到條例接下來對這一點進行了詳細說明,這50萬元指的是“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計算的資金數額”。顯然這指的是個人而不是家庭。
況且從生活的實際經驗角度來看,你去銀行開戶、存取款或辦理其它業務,從來都只需攜帶和出示自己的個人身份證,賬戶寫的也只是個人自己的名字,并沒有任何地方需要登記你和XXX是夫妻關系,組成家庭,因此也不可能以家庭來衡量這個限額。
因此,如果你家里有100萬需要存在銀行,可以夫妻二人在一家銀行中各開一個賬戶,分別存入50萬,也可以同一個人在兩家不同銀行各開一個賬戶,分別存入50萬。這樣都可以保障這100萬在銀行全額賠付的限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