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查什么?查你的錢怎么來的?
怎么查?向你詢問款項來源,還是讓你提供書面材料?
我不得不說,這個問題你理解錯了。
所謂的查,其實是普通的信息報告而已,而且是執行規定。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開始施行。其中第五條規定,金融機構應報告如下大額交易:
1.當日交易人民幣五萬(含)以上、外幣一萬元(含)以上的現金存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等現金交易。
2.公司帳戶與其他銀行賬戶單筆或累積人民幣200萬元(含)或外幣等值美元20萬元(含)以上的資金劃轉。
3.個人帳戶與其他銀行賬戶發生人民幣50萬元(含)以上或外幣等值美元10萬(含)以上的境內資金劃轉。
也就是說,當你現金存款超過五萬,在你辦理業務的時候,銀行是不會“查”你的,既不會問你錢是怎么來的,也不會要你提供證明從哪取的。但是,當你辦理完業務的當天晚上,銀行會有專人將符合要求的交易,通過反洗錢系統上報給人行,只有被判斷為可疑交易的,涉及洗錢的,才會進一步“查”實,但一般來說只是待必要時提供證據,銀行是沒權去“查”你的。
所以不必擔心這個問題,普通存取款業務,是沒必要擔心被查的,即便被查了,又能怎樣?難道你還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