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件事情理之中。不管是定期存款也好,還是活期存款也好,只要沒取出來,就是被銀行用了。
只有您把錢取走了,銀行才用不上您的錢了。盡管存在這樣的情況,相信大家也不會有意見。除了把錢用出去,估計銀行想不出什么好招來保管您的錢了。
客戶把錢存進銀行,拿著一紙憑證走了,這些客戶的存款就是銀行的負債。這么多錢在手里,銀行得想個掙錢的辦法,至少要把付給客戶的存款利息賺回來,還有開門營業的各種費用,房租水電機器設備人工成本,哪樣不花錢呢。
所以,做為存款人來講,到銀行辦理的是存款業務,而銀行拿著客戶的錢去放貸款,或者去投資,是銀行另外的業務,和存款人是沒有關系的。存款的客戶只要對存款利息滿意,到期能夠把本息取回來,還能有啥意見呢?就算是銀行投資失敗,放的貸款收不回來,銀行也不會耽誤客戶取錢的,一碼事歸一碼事。
要是讓銀行就看著客戶的錢,啥也不許干,估計存款的人也別想要利息了,銀行興許反過來跟您要保管費呢,要不銀行怎么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