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聽說我國有存款保險制度,也知道存款保險制度的限額是50萬元,那么就動心思如果100萬元的存單分成兩張開,會不會可以得到保障呢?
答案是不可以。
我們國家的《存款保險制度》是國務院2015年發布的,自當年的5月1日起實施。
存款保險制度明確規定,同一存款人,同一家投保機構,限額償付最高50萬元。
這個意思就是只以一個人的身份信息為準,針對一家投保機構也就是參保的銀行,可以限額償付50萬元。
也就是說,一個人不論有多少賬戶,有多少張存單,只要是一個人,在一個銀行的存款只能保50萬元。
保險的內容是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只要出了問題,可以在最高償付限額內全額償付。
不過,并不是說超過50萬就得不到賠償了,超出50萬元的部分可以從清算財產中受償。當然由于銀行破產很有可能會造成大量損失,也許會得不到賠償。
因此,為了最大可能性的實現保障,我們可以選擇這么兩種做法:
第一,選擇父母、夫妻或者孩子的身份證設立賬戶。畢竟存款保險制度只是針對一個人,而沒有針對家庭,所以多人存款是可以受到保障的。
第二,可以選擇多家銀行存款。畢竟我們每個銀行的存款利率都差不多,也不會有太大的利息損失,如果我們在多家銀行存款,當然相應的風險就得到了有效分擔。即使兩家銀行同時倒閉,由于是兩個投保機構,所以我們也可以享受各50萬元的保障。
不過,在操作的時候要注意。銀行一般是根據存款規模給予一定的優惠利率。
比如某些商業銀行的大額存單,50萬元可以享受到50%的基準利率提升,銀行優惠利率能夠達到4.125%。100萬元可能的優惠力度更大,能夠達到基準利率提升55%,也就是利率能夠達到4.2625%,這樣一年的利息就能夠相差1375元。
所以,我們也應當注意到這些問題,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最優的存款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