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條例是國務院頒布的法律條例,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儲戶都必須無條件遵守。對于銀行破產倒閉時,最高償付額50萬的承諾肯定會兌現,不是兒戲。因此,一家八口人,每人在同一家銀行存款20萬,在銀行倒閉破產時,本金和利息可以得到全額償付,這毫無疑問。對于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按照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凡是中國境內的吸收存款的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必須為存款投保。這些銀行主要包括商業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民營銀行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信社和資金互助社)等。各家銀行按時繳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并由央行專門部門負責管理和運用。只要是合法銀行業金融機構就必須無條件投保,并按時繳納保費,儲戶不用支付保費。
被保險標的指的是存款類產品,既包括人民幣存款,也包括外幣存款。但非存款類產品,比如理財產品、基金、外匯理財產品、銀保產品以及貴金屬理財產品等就不在存款保險條例保護范圍之內。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的所有存款,最高償付額不超過50萬。大家知道,存款可以分為銀行卡、存折和存單等多種形式,但是按照條例規定,本人名下所有賬戶金額最高償付不超過50萬,這里的償付金額包括本金和利息合計。
銀行倒閉破產,存款的償付并不是由破產銀行執行,而是由央行具體負責償付,償付資金的來源就是以平時征收的存款保費為主要來源,這就是來源的可靠性體現,且制定了具體償付期限,即銀行宣告破產后7個工作日之內兌現。這些都為存款償付提供了可靠的制度和資金來源保障。
八口人,每人存款20萬,即使加上利息也不會超過50萬,完全在存款保險條例最高償付額之內,當銀行出現重大風險時,肯定可以受到全額償付,不僅是160萬本金,還要包括應得利息。分散存款,不失為小銀行存款化解風險的有效手段之一,但這樣做的缺點就是私密性不高,效率低,要是選擇大中型銀行存款,基本不用考慮破產倒閉的問題,這些銀行綜合抗風險能力都令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