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把所有的錢放在一家銀行理財?我的觀點是:最好不要這么做。
原因很簡單,資管新規實施以來,銀行理財已經打破剛兌要求。不僅是銀行理財產品,就算是銀行存款,理論上也存在損失的風險。
事實上,我國的銀行體系整體上安全性非常高。即使個別銀行發生嚴重的危機,一般情況下央行和監管機構也不會放任它倒閉破產,以免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
個人儲戶的銀行存款,有保險制度保護。資管新規實施之前,銀行理財產品一般也極少出現損失本金的情況。雖然如此,但是作為個人來講,“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沒必要承擔無謂的風險。
一,關注銀行存款保險償付額度。
銀行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如果發生銀行倒閉的情況,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的存款,在限額50萬元以內有存款保險基金負責償付。
理論上講,商業銀行存在倒閉的可能性,就算是工農中建四大行是“大而不能倒”,我建議個人還是沒必要以身犯險。況且,國有大行的存款利率一般偏低,如果存款的話最好還是到利率稍高的小銀行比較合適。而到小銀行存款,不得不關注它的信用風險,萬一有什么意外,存款保險是最后一道保障,可以由國家信用確保50萬元不受損失。
二,銀行理財產品有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與銀行存款不同,它不僅有可能達不到預期收益,而且是允許存在本金損失的。就算是銀行有兌付本金和預期收益的良好記錄,但是制度層面已經對它沒有約束必須確保本息安全,理論上它就存在損失本金的可能性。而且,以后這種情況可能不會少見,尤其是實際收益達不到預期收益的情況,可能還會比較常見。
因此,如果個人存款不到50萬元,存在一家銀行理論上不會有損失;如果存款超過50萬元,建議還是適當分散比較好。如果是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話,適當分散絕對是有必要的。
(當然,如果針對中農工建交和郵儲銀行,我認為選擇一家的風險可以忽略不計,除非世界上發生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導致全球金融系統崩潰。否則的話,個人大可不必杞人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