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4:33:27 來源:網絡投稿
如果地方銀行破產了,50萬之內的存款由存款保險基金全額賠償,剩余部分在銀行破產清算中受償。
銀行存款受《存款保險條例》保障
2005年我國出臺了《存款保險條例》,要求儲蓄機構必須為用戶的儲蓄存款繳納存款保險,如果銀行破產倒閉了,存款保險基金最多可以賠付儲戶50萬元的本息損失。超過50萬元的部分,在銀行破產算中受償。
這里要注意兩點:1、同一個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只享受50萬的存款保額,超出50萬元的部分應考慮分散到不同的銀行存儲;2、只有儲蓄存款才受到存款保險的保障,銀行理財、銀行代銷的基金、保險產品等不在保障范圍內。
銀行機構有強大的政府監管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沒有任何一個儲戶的存款受到過損失。這不僅是因為我國銀保監會的對銀行的監管極其嚴厲,還因為即使銀行破產倒閉了,也有我國強大的政府兜底,我們聰明的政府會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證面臨破產的銀行良性退出,兌付儲戶的損失。比如1998年的海南發展銀行擠兌危機,后面政府接手解決了儲戶的資金兌付問題,未發生公眾集體投訴事件。再如最近北京包商銀行的違約事件,我國政府快速出手,委托建設銀行全年接管包商銀行,使得包商銀行的業務迅速得到恢復。
因此,在《存款保險條例》和強大的政府雙重保障之下,銀行儲蓄存款是極其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