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到個人賬戶的資金,并非只能取款,只要該筆資金的轉賬是合理合法的,個人完全可以做其他的支配。比如公司發給個人的工資,個人就可以用作各種用途,還款、轉賬、取現都可以。相對于轉賬以后的操作來說,公司轉賬到個人賬戶這一步,需要比較嚴謹。
1.合理的用途
有人一提到公司轉賬給個人,即大家常說的“公轉私”就戰戰兢兢、畏首畏尾。甚至有人說,存取、轉賬20萬就要被稅局監控了,其實這樣的想法有些片面,也完全沒有必要。如果是正常的業務,也已經合理地繳納了稅費,那就完全不用擔心。比如,以下一些常見的事項:
(1)公司通過銀行發放工資,并且已經代扣了個稅。正規地發放工資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是故意偽造勞動合同虛增員工,或者沒有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就會存在風險。
(2)支付差旅費。一般差旅費都是實報實銷的,按照公司制度據實報銷就沒有問題。如果是故意通過差旅費的形式拆分工資,降低個稅,那就有風險。比如,某公司的行政人員,天天坐辦公室,卻報銷大量的差旅費,這就明顯存在不合理的現象。
(3)借給員工的備用金。根據公司制度給與部分員工的備用金是合理的。如果沒有相關的手續,也沒有得到審批,直接從公司賬戶轉賬給員工,那么就說不清楚了。所以,需要注意原始單據的齊全。
(4)支付給個人的勞務報酬。有些企業會聘請外部講師或者專家,那么就需要支付勞務報酬。這時候企業需要取得相應的勞務費發票,同時也需要代扣代繳個稅。如果沒有取得發票,那么沒辦法稅前扣除,沒有進行個稅的扣繳,也會有風險。
(5)支付給股東的分紅。公司需要扣繳20%的個稅。否則,會有風險。
當然,實際當中公司轉賬給個人,還可能是其他的多種用途。只要是合理合規的,已經繳納了相應的稅費,那么就沒有問題。
2.個人的用途
既然轉到個人賬戶的這個收入是合理的,那么個人就享有支配權。所以不僅僅是限于取款這一種方式。現在的支付手段也比較發達,也有可能最后是用微信、支付寶等方式來支付。當然,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對資金的用途可能有約束,比如給與員工的備用金,一般是按需來領取的,都是用于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用途,差旅、零星采購等等,實際發生后進行報銷,多退少補,并且前賬未清,后期也不能繼續預支。
所以,公司的錢轉到個人賬戶之后,可能有多種支付方式,不僅僅是取款。但是,更應該關注的是“公轉私“的過程,盡量按照規范的操作,合理繳納相關稅費,避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