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雙十一網購高峰,廣發銀行出臺了新的積分政策,從此網購有積分
即日起廣發銀行信用卡持卡人通過微信和支付寶等銀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交易的積分累計規則如下:
微信和支付寶等銀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交易由不累計積分調整為累計單倍積分;
每自然年累計積分的消費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超出部分將不予累積積分;
廣發銀行第六期鴻利積分計劃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五點5.通過微信和支付寶等銀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交易的積分累計規則如下:
(1)微信和支付寶等銀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交易由不累計積分調整為部分類型累計單倍積分;本款項下的“部分類型”不包含本條第4款所列的情形,將不予累計積分;
(2)持卡人使用微信和支付寶等銀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累計積分的交易金額每自然年累計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超出部分將不予累積積分;
從11月1日開始實行,另實測蘇寧和京東都有積分,應該支持全部網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