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自籌資金比例為20%),并用于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人。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銀行貸款流程
(1)提出申請:客戶向銀行提出書面借款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人在接到銀行有關貸款批準的通知后,要到貸款行簽訂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并視情況辦理公證、抵押登記、保險等相關手續。
(3)開立賬戶:選用委托扣除款方式還款的客戶需與銀行簽訂委托扣款協議,并在貸款行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儲蓄存折賬戶或儲蓄卡、信用卡賬戶。同時,售房人要在貸款行開立售房結算賬戶或存款專戶。
(4)支用貸款:經貸款行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有關手續后,貸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或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目前可供選擇的還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還款兩種方式。
建設銀行貸款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明、居住地址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借款人配偶承諾共同還款的證明;
(3)從事生產經營的營業執照,從事許可制經營的,應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合伙或公司制企業還應出具企業合伙經營協議或章程及驗資報告、出資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4)貸款用途證明(如購貨合同等);
(5)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證明;
(6)借款人獲得質押、抵押貸款額度所需的質押權利憑證、抵(質)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權屬人及財產共有人同意質押、抵押的書面文件;
(7)建設銀行二級分行(含)以上認可的評估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
(8)建設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