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得看你有多少錢了,如果能用于理財的資金一共就5萬10萬的,考慮這個問題就顯得很沒有必要,分開放幾個銀行可能連銀行理財的門檻都達不到。
如果你有大幾百上千萬,分開幾個銀行理財也未嘗不可。但至少也要在一個銀行夠私人銀行的標準吧,享受一下私人銀行的服務和高收益,畢竟存款額高才好和銀行談條件。
對于這個問題的疑慮,很多人來自2015年我國正式實行的《存款保險條例》,條例正式承認銀行可以破產,對于破產倒閉的銀行,50萬以內的全賠,超過50萬的賠50萬。
不過這里有一條可能很多人沒有關注過,《存款保險條例》里規定只對存款進行賠償,理財產品不在賠償之列。所以如果銀行破產了,理財產品不管多少錢都不會賠。
了解完政策以后我們再來討論銀行破產的問題。在我看來,允許破產和能夠破產是兩個概念,當年海發行倒閉的時候還不允許銀行破產呢,也不影響海發行出現取款擠兌。
允許破產只是在法理上給了銀行一個處理倒閉問題的一個途徑,儲戶和理財用戶的錢能不能去出來,更多還得看銀行的實際經營情況。目前國內銀行的安全性已經很好了,至少比美國的銀行要好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