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改革要求不再對理財產品剛性兌付,那么銀行業一攬子理財產品的運營也浮出水面。緩解了金融風險累計的可能性,也教育了投資者的風險意識。運營到現在一定積累了一些風險,違約會成為常態,但是大范圍發生概率不大。
一,銀行自發行的理財產品
銀行自發行的產品多數是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結構性存款等低風險利率的產品。這些產品根本不會出現兌付風險,是銀行信用背書的保證。而且利率設置都是絕對無風險利率的。
這部分占據銀行業大量的理財產品,所以根本不可能出現理財產品違約潮。
銀行起了緩解資金壓力,增加現金流動性,也會發行理財產品。尤其小銀行,利率都控制在5%左右。這部分產品違約可能性也很小,畢竟銀行承擔不了信用崩潰,大家擠兌的風險。
大家在選擇投資理財產品時,要看存款協議是銀行作為主體,還是有其他第三方,銀行為主體就是銀行發行的。
二,銀行為大型金融機構發行產品
保險,信托,公募基金,貨幣基金這些產品也會通過銀行渠道發售,而且都會給銀行手續費。銀行在承銷這部分產品會要求金融機構付擔保金,或者對資金進行監控。
大型金融機構的產品風險也不大,但是有違約的概率,肯定不至于血本無歸.同樣簽投資協議時看主體方就能看出來。
三,高風險的金融打包產品銀行渠道發售
這些產品要注意了,這些產品特點:一般都給高額回傭。銀行理財經理還極力推銷。簽約時盡量讓你簽字,不解釋合約。
唯一可以識別高風險理財陷阱的辦法就是:,詳細閱讀投資協議書??疾熘黧w簽約單位。這種協議,銀行只是在你和發行單位之間只是銷售行為。
四,銀行代發行的金融產品
當然銀行體系還有合法高風險的投資:比如:各種高風險的基金,指數性,股票性,混合性,黃理財序資,現銀投資等等,都屬于高風險的,別一味相信銀行最后虧損累累。
總結:沒有一勞永逸的資產增值方法,只有不停學習進步才能跟上時代的方法。專業的理財師是你最好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