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如果你是2020年剛剛辦理退休的。那么對于這種情況,肯定是不能夠直接調整退休金待遇的。如果你是2019年的12月31號之前辦理完退休手續的人群,那么是符合養老金增長調整的待遇,所以說調整待遇肯定是沒有任何的問題。所以對于我們來說,那么你到了明年,也就是2021年的時候,就符合養老金的正常調整了。
我們對于2020剛剛退休的人群只有兩個地區,也就是廣東省和江蘇省這兩個地區。它納入了對于上半年1~6月份退休的人群,是符合養老金的,正常增長待遇的。但如果說,你不是屬于這個地區的人群,那么只能夠到第2年才能夠調整,相關的養老金待遇。基本上我們絕大多數群體。那么我們在辦理退休以后,只有到了第2年開始才能夠享受到養老金的增長待遇,而且每一年都是從自然年的1月份開始起,正常調整。
這樣的話就意味著你2020年剛剛退休的話,很明顯是不具備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所以說是需要等待一段時間,其實現在已經到了2020年的8月,那么我們只需要再等待4個月左右的時間。馬上就要跨入到2021年了,到那個時候開始你就符合養老金的正常調整了,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對于我們來講養老金的調整,實際上只要自己符合條件,那么就可以去獲得相應的增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