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銀行購買理財,在知情的情況下自己自愿購買的,造成損失的,儲戶只能自己承受損失.
銀行作為金融機構,就是利用錢賺錢,而錢生錢也不是只要有錢就可以直接像母雞下蛋一樣生錢,還是要面對虧損的,銀行的很多的理財產品也都是有風險的,也有理財產品是承諾保本收益,目前也在打破保本收益,讓投資者自己承擔風險和收益,也是銀行進步的體現.
這就好比你投資了一些錢開了一個小的商品,東西賣不出去,你可以找生產廠家嗎?不能啊,理財也是一樣的,在選擇高額的收益的時候,風險也是很高的.
但是如果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比如你要求購買的是存款的理財,但是銀行卻給你推薦了其他的理財產品,比如保險等等,介紹說有更高的收益,如果你被忽悠了,買了這款理財產品,如果本金都虧了,是可以找銀行賠償的,因為銀行沒有履行到自己的義務,讓用戶承擔更多的損失了.
只要您投資的是正規的中低風險銀行理財產品,就一定不會出現本金大幅度虧損的情況,因為,打破銀行理財剛性兌付,絕不是本金虧損的借口.
如果真的出現本金大幅度虧損的情況,比如本金損失10%以上,其中一定有非法的內情,您完全可以向銀保監會或者消費者協會進行申訴,要求告知虧損的原因,聯合其他投資者委托審計機構進行審計,追究資管單位的管理責任,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