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家銀行被罰10萬元,因拒不履行協助劃撥被執行人存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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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銀行被罰10萬元 因拒不履行義務,具體詳細內容小編為你報道。
河南一家銀行被罰10萬元,因拒不履行協助劃撥被執行人存款義務。
記者23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因拒不履行協助劃撥被執行人存款義務,中國農業銀行唐河縣新春支行被法院罰款10萬元。
法律具有不以任何人意志為轉移的國家強制力,任何人、部門都應當無條件遵守。該案中,涉事銀行人員不是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履行協助義務,而是堅持須得領導同意、簽字才能辦理,分明是以內部規定對抗法律。
2014年2月,方城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刑事詐騙案,判處趙軍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判決生效后,趙軍主動交罰金3萬元,其余罰金因沒找到可供執行財產,一直未得到執行。
今年9月2日,方城縣法院查明,趙軍在農行新春支行有存款7.7萬元,遂作出將趙軍賬戶中的現金50650(含執行費650元)元予以劃撥的執行裁定。
(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