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自2018年4月資管新規出臺后,明確要求理財產品必須去剛兌,并逐步實施凈值化管理。為適應監管要求,也為吸引新老客戶,各家銀行確實加大了結構性存款的發行力度,試圖以其取代保本型理財產品。
據有關資料顯示,截止今年5月,六大國有銀行中只有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在發售保本型理財產品,且發行只數占比不到四成,其他三家國有大行已經徹底停售了保本型理財產品,而加大了結構性存款的發行力度。
2018銀行業理財市場報告顯示,至去年底,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存續只數為4.8萬只,比2017年底減少4.45萬只,存續余額22.04萬億,較2017年底減少7.5萬億,而保本型理財產品無論只數還是存續余額則幾乎是斷崖式下降。但結構性存款因為具有保本浮動收益型特點,卻引起了投資者廣泛關注。
央行的數據顯示,2018年底我國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余額達到9.62萬億,較年初凈增長2.66萬億,增幅達到38%,期間8月更是呈現井噴式增長,余額一度破10萬億大關,達到10.02萬億。今年前4個月也增勢不減,僅4個月就凈增1.5萬億,總余額高達11.13萬億,這與保本型理財產品以及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低迷和萎縮的漲勢形成明顯反差。不難看出,保本型理財產品投資者轉移到結構性存款的比例應該不小。
但是,結構性存款要完全取代保本型理財產品,仍然還有一定差距。在近期的監管會議中,個別銀行巧借“假結構性存款”之名,實則搞高息攬儲再次受到點名,后期監管將更加嚴格。假結構性存款,主要有兩種表現:一是發行銀行根本沒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資質,而真實的結構性存款底層掛鉤資產為金融衍生品,沒有資質就無法交易,沒有衍生品交易的結構性存款,肯定不是真實的結構性存款;二是期權觸發概率不真實,即投資取得最高收益的條件被銀行故意調低,使投資者更容易獲得高收益,這種人為因素實際上有規避監管之嫌,這些都是今后監管整治的重點領域。因此,在未來一段時期只有更加規范,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的結構性存款才能被投資者認可和接受,也才可能真正取代保本型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