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啥不合理的嗎?
第一、股權和分紅權是兩碼事
很簡單,舉個例子,你買了一個上市公司1%的股票,就意味著你每年能拿到利潤的1%的分紅嗎?這不可能啊!通常上市公司每年利潤能分30%就很不錯了,良心了,還讓人家分你100%?做夢啊。
第二、這個店并非股份公司,所以股份也無法嚴格認定
你說入股20W占比40%,但是公司法并不會承認,因為你們不是股份公司。所以就算打官司,你肯定是要輸?shù)摹N覍iT查了下相關案例,很多類似案例都是起訴方輸?shù)摹?/p>
第三、不參與經(jīng)營,就想獲得和經(jīng)營者相同的分紅權,本身也不合理
還是拿上市公司打比方,管理層弄個股權激勵,相當于單方給自己分紅,你有權反對?有,但是通常反對無效,因為股權激勵和業(yè)績掛鉤,這是多贏局面,占多數(shù)股權的股東通常會同意,小散戶就算不同意,也沒有用,多數(shù)同意就可以了。
對于只資金入股,其他不管的股東而言,其實是很弱勢的一方的,管理層可以用各種理由從公司里掏錢,你又無可奈何。
所以,做甩手股東,最好的約定是,少拿點分紅,不然,管理層心里怎會平衡?不平衡又怎么會好好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