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業成立五年,估值10個億,怎么做到的?
很簡單,找一個投資人來投資,他用1000萬買公司1%的股權。按照這筆交易,1000萬是1%,那么100%的股權是10個億。也許之前這家公司也就是1000萬的凈資產,增資之后,是2000萬的凈資產,但是,他可以對外宣稱自己有家獨角獸公司。
對賭:一部分是真沒錢,另一部分就是找人抬轎子
對賭協議,不能否認有些企業業績不明朗,當然會有人考慮業績對賭。比如公司盈利沒有達到承諾水平,公司創始人有義務按照出資金額加算年利率8%回購投資人所有的股票。這本質上是一筆可轉債,只是在企業初創時期,他發不了可轉債,所以已復雜的對賭協議模式。為什么要對賭?同樣的,為什么要發行可轉債呢?可轉債一般對于投資人風險小,而對企業風險比較大。當然,這里面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對賭,而是對賭的實際利率是多少。
上面的例子,8%的年利率累積利息。這其實是高利率的可轉債。現實中,可轉債的利息在1%上下。但是類似于可轉債的對賭協議,往往利率計算高達8%。即使是同期貸款利率5%-6%之間,也是比較高昂的成本。
抬轎子對賭(明股實債)
抬轎子對賭情況不同。企業不缺錢,但是企業對投資人的報價是天價。就我們開頭那個公司,1000萬凈資產的公司,你用1000萬元增資,買他1%的股權。把這家企業送到10億的獨角獸門檻。一般認為,這家公司可能必定達不到業績要求,所以贖回是一定的。這個時候這筆錢其實是長期借款,就是用來抬轎子和臨時增加企業流動性的。如果把1000萬放在負債。那就比較討厭了,因為這會增加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企業未來貸款的時候,銀行一看借了這么多錢,為什么還要再貸款,倒閉這么辦?
但如果是在股權上面,外加一個對賭協議。那么這部分資金變為凈資產。我們假設增資后這家公司2000萬凈資產。那么他就可以貸款2000萬,這個時候資產負債率100%。如果1000萬是借的,凈資產1000萬,那么他就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因為已經100%的負債。
現階段新的準則對于金融資產的規定其實已經有所調整。權益工具和金融資產需要嚴格區分。但是對于對賭協議的實質上面,規定尚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