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違不違規,一在于放款主體是否有資質,二在于利率合不合法。
借款分金融機構貸款和民間借款。金融機構貸款主要指以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證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具備合法資質的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一般利率都在國家允許的范圍之內。民間借款則包括這兩年風光一時的P2P借款、網貸和私人借款,P2P本質上還是私人借款的變種。P2P由于絕大部分都沒有資質,基本都涉嫌非法集資和非法放貸,而且由于超高利率、砍頭息、套路貸和惡性催收等,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遭到全社會的聲討,在全國大范圍內被取締,可謂其興也忽焉,其亡也勃焉。而私人借款則由于相對隱秘,在部分地方,一些職業放款人是涉黑涉惡的,往往也都涉嫌高利貸和套路貸。
借3萬,還款達到了49500元,利息總額達到了19500元,如果是一年內還清,利率達到了65%以上,超過國家規定的高利貸標準36%的紅線,明顯不合規。而如果是兩年還清,則還控制在36%的紅線以內,不過由于法律只保護24%以下的,24%-36%這一利率區間屬于自由協商范圍,你可以只按24%的利率上限來還,對方超過這一利率的主張不受法律保護。至于還款期限在3年甚至5年以上的那就更沒問題了。以上說的是到期還本付息或按月結息,到期還本的模式。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絕大部分網貸平臺要求的是等額本息還款,這種還款模式會有名義利率和實際利率之分,往往這些平臺會用較低的名義利率(如月利率零點幾)來掩蓋較高的實際利率。換句話說就是這些網貸平臺的名義利率有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實際利率則不合法,比如廣受詬病的“某信”就是如此。
由于互聯網的便捷性,使得個人獲得貸款空前方便,在消費主義誘導和放款機構的縱容下,部分自制能力較差的個人獲得貸款往往就是自我陷入泥淖的開始,部分人甚至鋌而走險要么自我毀滅,要么危害社會。同時,大量次級資質的人進入金融信貸市場,也使得金融危機的可能性加大。所以,不管是金融機構針對個人的貸款還是民間借貸市場,都有必要加以整頓。個人呢,也必須樹立正確的貸款意識,不能過度負債,尤其不要碰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