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漫游 北京報道
根據2017年12月底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2018年4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應當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
4月1日,《通知》取得實質性落地,中國銀聯公告稱,與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正式開展微信支付條碼支付業務合作。當前,中國銀聯與微信支付已完成系統對接、聯調測試和生產驗證,各項準備工作全面就緒。
同日,交通銀行與中國光大銀行率先表態:交行稱,該行積極配合銀聯,已于4月1日完成系統對接工作,成為該業務首批上線合作銀行;光大表示,作為該業務第一家上線合作銀行,目前已實現相關業務功能,并于4月1日正式上線投入使用。
“這只是一個開始,后續會有更多銀行表態。” 信用卡行業研究人士、多年從事獨立的信用卡與支付產業研究人士董崢告訴《中國經營報 》記者。
董崢將此次“斷直連”主要給行業帶來的影響總結為三點:其一是讓支付清算機構回歸清算轉接功能;其二是使得支付路徑更具通透性,有助于監管;其三是解決了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議價的不對等。
據統計,截至2017年,移動支付使用人數已達5.27億,較2016年底增加5783萬人,年增長率為12.3%,使用比例達70%。同時,2017年,中國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達到了247家。
“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對中國支付的產業發展的確起到了推動作用,但在此過程中第三方支付機構卻踩到了一些‘雷區’,出現了大量的違規案件,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與銀行直連或互聯,通過銀行從事違規跨行清算業務;挪用客戶備付金的現象層出不窮;趁支付行業的混亂局面無照經營,造成‘二清’、‘三清’滿天飛,更有的支付公司屢遭處罰卻無動于衷,繼續違規經營。”董崢認為,對支付行業亂象大規模的治理整頓業已開始,目的是將支付納入到央行統一監管范疇內,所有支付機構均需采用同一規則標準。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亦表示,要讓支付機構、商業銀行、清算機構以及外包服務商等嚴格執行制度,各司其職,讓支付回歸支付、清算回歸清算、服務回歸服務,推動支付清算市場規范健康可持續發展。
談及中小銀行與第三方支付議價的不對等,董崢告訴記者,他從中小銀行機構了解道,由于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具有場景化優勢,吸引了大量客戶,改變了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使得客戶在選擇銀行時會將該行是否與這類第三方支付機構對接作為前提。
“對于中小銀行而言,其客戶量有限,如果不與前沿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直連’,可能就會面臨自己客戶的流失,但連接了之后,卻又因為自己的客戶量并不大而增加成本。尤其對于一些農信、農商系統而言,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直連’增加了中小銀行與第三方支付議價機構的不對等?!倍瓖樚寡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