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利用業余時間從事第二職業賺取一定報酬的行為。改革開放以前一般是不允許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做兼職的,改革開放以后逐漸將8小時工作之外從事兼職合法化。所以,利用一技之長從事法律允許范圍內的兼職是正當合理合法的。
那么,像你問的一樣,稍微做點(可以理解為輕松,時間短)就有3000元收入的兼職有沒有呢?答案是肯定的:不但有,而且有的還不止3000,可能是3萬、30萬的都會有。但前提是做的人有這樣的能力和素質。由此,我們可以聯想到個人創業了。兼職和創業,就像為別人打工和自己做老板的區別一樣。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有自己做老板的能力,而且有賺錢的能力和素質,那么,稍微做點就有3000元收入的兼職應該是多的。反之,任何兼職工作都不會輕松,也不會輕易賺得到3000元。因為,任何老板都不養庸人、懶人。有個故事是說美國福特汽車公司一臺大型電機出現故障,請來德國出生的美國機電專家斯坦門茨幫忙,他觀察兩天后,在電機上部畫了一條線,讓修理工把畫線部位里面的線圈減少16圈,最后故障果然排除。工作人員問他要多少酬金,斯坦門茨說:一萬美元。工作人員說:不就是畫一條線嗎?怎么就值一萬美元,這不是漫天要價嗎?斯坦門茨平靜地說:用粉筆畫一條線值1美元,知道在哪里畫線值9999美元。這就是知識的價值!
做什么事都是要付出的,我們往往只看到別人可以輕松賺錢,但沒有去想他們為了輕松賺錢曾經付出的艱辛。賺錢的門道非常多,非常廣。但沒有任何一樣是輕松的,因為沒有量的積累,永遠也不會發生質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