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卡雷特的投資原則!
1、菲利普•卡雷特簡介
先鋒基金創始人,1928年創立先鋒基金。在其管理先鋒基金的55年中,年復合收益率達到13%,被巴菲特成為“真正的長期投資者”。
他喜歡冷門股,并且長期、集中持股,從未同時持有十種以上股票,覆蓋行業不超過五個。他曾表示“換手往往意味著判斷錯誤。明白什么時候該賣出哪只股票是極其困難的”。他主張任何一只個股不應該超過投資總額的1/4,而且投資額的一半最好是短期債券,以降低資金的流動性風險。
2、菲利普•卡雷特的投資原則
1、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而且這些股票必須能覆蓋5個不同行業。
2、每6個月對所持有的每種證券至少做一次重估。
3、必須保證占總資產一半以上的證券出現盈利。
4、在分析任何股票時都要將收益作為最后才考慮的因素。
5、處理虧損的頭寸果斷,但有盈利的頭寸不要急于平倉。
6、不要把多于25%的資金投入到你還了解得不夠詳細的證券上。
7、像躲避瘟疫一樣躲避“內部信息”。
8、尋找事實,而不是別人的意見。
9、做證券估價時不要過分依賴那些呆板的公式。
10、當股市高位運行、利率上漲、經濟繁榮時,至少應把一半資金投在短期債券上。
11、盡量少借錢或只在股市低迷、利率很低或正在下跌、經濟不景氣時借錢。
12、要用適當比例的資金購買前景十分樂觀的公司的長期股票看漲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