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有其事,令人震驚。這件事發生于2018年6月,該銀行涉嫌非法放貸26億,即網友熱議的“死人被貸款”事件,但案發后經過法律程序已經追回部分貸款,且相關責任人也受到民事和刑事處罰,目前該銀行經營正常。
現在有一種怪現象,一旦某銀行出了什么問題,總有人不問青紅皂白,就開始擔心自己的存款安全問題,甚至可能去放大問題,其實真沒有必要,往往都是杞人憂天的事。
對于銀行的看待,有警惕防范意識肯定是對的,但不至于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如果理性看待的話,銀行雖然經營的是信用,屬于特殊行業,但也是一家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企業,與其他實體企業沒什么兩樣。
在強監管環境下,監管部門的工作越細,發現的問題越多,但并非都會涉及銀行的生與死,常規問題通過及時整改與懲戒,也就及時堵塞了漏洞,化解了風險。在信息透明的時代,如果沒有一家銀行有問題,那就太不正常了。作為監管機構,敢于將這些問題曝光,充分證明了監管的自信,就是要讓老百姓對于金融機構放心。
其次,有些人對于存款保險條例已經將儲戶存款風險進行有效隔離,并不了解,或者有所質疑,說明金融普法還存在較大差距。
村鎮銀行是我國金融改革的產物,其目的在于填補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空白,增加金融支持力度。最早試點始于2006年,在6個省(區)試行,然后全面鋪開,至2019年底全國已有1622家。因此,村鎮銀行也是經過監管機構嚴格審批的正規銀行業金融機構,除規模小,有區域限制外,在監管要求上與其他大中型銀行沒有什么區別,這個大家放心,不存在法外之地。
這其中重要一點就是,對于儲戶存款的保護任然至少有三道防線,一是必須具有核定的自有資本,二是按照要求繳存法定存款準備金,以保證日常支付,三是依法參加存款保險,繳納保費為吸收的存款提供保險,因為存款保險條例明確規定,所有境內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都必須參保。
特別是第三條,存款保險是儲戶存款安全的最后防線,作用與意義重大。換句話說,無論銀行暴出多大的瓜,與儲戶存款的安全都沒有太大關系,完全可以得到全額償付,為什么?
2013年央行曾經做過調查,存款保險條例核定的最高償付50萬(本息),大約可以覆蓋99.63%的儲戶,也就是說只有大約0.37%的儲戶在同一家銀行的存款余額可以超過50萬,所以作為一般儲戶,根本沒有什么可以擔心的。哪怕銀行倒閉破產,仍然有存款保險基金管理公司(央行全資子公司)負責賠付。
其次,根據存款保險實施細則,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最高償付限額為50萬,假如你們家有150萬存款,你在每個人名下平均存50萬,不也就化解風險了嗎?
況且,我國還有4500多家銀行,即使存在一個人名下,周圍隨便找到4-5家銀行,這不是問題吧?每家銀行存款不超過50萬,同樣絕對安全。
綜上所述,只要我們牢牢掌握存款保險條例核心要素,銀行要怎么,那是它的事,儲戶存款都是非常安全的,也沒有必要焦慮,更沒有必要去跟風集中取款,你有多少存款余額?反倒成了笑話。如果銀行真正倒閉破產,受到損失的只能是其股東,而不是儲戶,就這么回事。